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陕教语办〔2011〕10号)精神,学院决定于2011年11月11日—25日,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二、参加人员
全院师生员工
三、征文内容
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识,或研究、学习、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体会、做法、故事等为主要内容。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活动办法
1.将征文和参赛个人信息表(见附表)上传至jichubu@scy.cn电子邮箱,参评征文即可参与评比。
按参与对象分为教职工、学生2个组别。每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另评选若干名优秀组织(单位)奖。
2.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评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项规定。
五、时间安排
1.征文征集时间:2011年11月11日—11月25日。
2.征文评审时间:2011年11月26日—11月28日。
六、总结表彰
1.学院基础部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匿名评审。
2.学院将向获奖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证书和纪念奖品。
3.推荐部分获奖征文分批在学院网站、《陕西财经教育》报等媒体刊发。
4.推荐一等奖作品报教育部,参加全国征文评比。
希望各处室、系部和语言文字工作者个人积极参加。对活动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部门,学院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表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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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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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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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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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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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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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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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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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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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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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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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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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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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文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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