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9月16日下午,院纪委和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厅党组和院党委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会议精神,具体安排我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刘文雅主持,院纪委和规权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文雅同志首先传达了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学习了厅党组关于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驻厅纪检组白君贤组长在财政厅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动员培训会上的讲话。通过学习,与会者对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范围、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要求有了明确的认识。
会议还传达了学院党委关于规范我院权力运行工作的决定事项。会议指出,学院党委对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十分重视,于9月15日上午召开了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强调,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是全国财政系统的统一行动,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刘小燕厅长为组长、韩中林常务副厅长和白君贤组长为副组长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落实。我院作为省财政厅的下属单位,要认真贯彻厅党组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为了保证按期完成厅党组下达的任务,党委会议决定成立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办公室,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刘文雅兼办公室主任,院总务处处长于新和、组织处副处长陈云生、人事处副处长刘静宇、财务处副处长李志鹏、宣传处副处长朱永斌等同志为成员,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会议同时决定,我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要以财政部抓的试点院校——国家会计学院为样板,以规范“人员录用聘用、工资福利管理、预算决算管理、支出经费管理、各类采购、资产管理”六方面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权力梳理结果和学院具体情况,研究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扩展范围。
为了使我院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取得实效,刘文雅同志就贯彻落实厅党组文件精神和学院党委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一、要把握主导思想。我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以健全惩防体系、减少腐败漏洞、强化内部监管为主导思想,以厅党组关于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基本依据,以加强对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主线,紧密结合实际,通过有重点地进行权力梳理、监督定位、流程规范,使广大教职工对财权、人权、物权的管理运行过程特别是重要环节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共同关注和堵塞跑、冒、滴、漏等现象,关心爱护重要涉权部门和涉权岗位的党员干部,促进学院内部管理。
二、要明确梳理重点。根据厅党组文件精神,我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范围主要涉及第二、三类,即“行政管理类”和“其他类”。“行政管理类”包括: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资产管理权、物资服务采购权、考核评比权、重大项目和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决策权、经营管理决策权。厅规权办要求我院参照国家会计学院的试点做法和经验,院党委决定我院主要对“行政管理类”的权力运行工作进行规范,包括“人员录用聘用、工资福利管理、预算决算管理、支出经费管理、各类采购、资产管理”六方面,并根据具体情况,扩展规范范围。这六方面涉及财务、人事、总务等部门。
三、要掌握操作方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是一项制度创新,也是一个全新的命题,我们要边学习边摸索,多研究多商量。目前,要首先将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精神吃透,看上级是怎么要求的,兄弟院校是怎么做的,我院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怎样做才能做好……组织处要尽快将有关文件的重点章节和兄弟院校的试点样本复印给大家,并与厅机关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获取信息,索取资料和光碟,甚至当面请教解决疑难问题。学院相关部门要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学会具体的操作方法,做到不做无用之功,保证做一件成一件,使此项工作按要求按标准顺利完成。
四、要落实工作责任。厅党组规定,各处室单位一把手是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院各涉权处室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有关涉权岗位人员是具体责任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在吃透上情、熟悉本情的基础上,要亲手把好“财政厅各处室单位权力‘搜索’情况登记表”、“财政厅各处室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情况表”、“财政厅各处室单位权力运行流程情况表”共3份表格的填写关;同时要亲手把好与自己有关的“流程图”的填写关。“流程图”内容填写要做到文字简练、流程规范、意思明白。相关部门完成表、图工作后统一送到组织处,由组织处汇总整理后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届时要在陕西财政信息网公布并收编成书。学院所有图表设计由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做。
五、要加强沟通联系。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质是搜索权力,查找和亮化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制度,使权力能在更多的阳光下、更多的监督下运行。因此,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就必须争取各个分管领导和涉权部门及岗位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大家在工作中不仅要互相之间加强联系沟通,更要与各相关领导加强联系沟通,注意多请示汇报,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碰头商量解决。
六、要上下步调一致。 要按照省财政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分三阶段推进,完成好每阶段的“规定动作”,特别要按时限要求完成好“梳理登记、完善制度、制定措施、规范流程”四个“规定动作”。既不能拖学院的后腿,也不能降低工作标准。妥善处理专项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各部门第一阶段的“梳理登记”务于9月28日前完成;第二阶段的“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务于11月5日前完成;其他工作环节完成时限随厅机关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