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关”,切实增强拟提拔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11月7日下午,校纪委在综合楼112教室组织33名拟提拔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党委书记高玉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殷兴光到考场巡视检查。

纪委副书记兼纪委综合室主任窦曼娟强调考场纪律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廉政考试是检验干部纪法素养的重要途径;二是遵守考场规则,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坚持以考促学,把纪律要求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
本次考试严格遵循“逢提必考、以考促廉”原则,考试内容经过精心设计和严格检查,兼具政治性、知识性和实践性考试。试题采用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既考察对党纪法规的精准掌握,也注重检验运用纪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干部廉政准则以及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多方面的内容,全面考察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纪党规等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和理解。

考试现场秩序井然,参加考试的干部能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答题,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纪律意识。通过本次考试,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干部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绷紧思想之弦,筑牢底线思维,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效果。
我校始终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指标”,坚持教育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学、考、谈、警”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全链条廉政教育体系。后续校纪委还将组织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等活动,全方位筑牢拟提拔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学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提供坚持保障。